带刺的仙人球----“2007年十大法治人物”有感
2022-05-11 23:43:42
by 嵇绍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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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刺的仙人球----“2007年十大法治人物”有感
观看过中央电视台2007年十大法治人物的颁奖晚会,我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——王子英。至于其他人,我只是有些印象而已,说不出他们的名字。与朋友一起闲聊,居然和我是一样的感受,记住王子英,仅仅是因为他的奖品是一个带刺的仙人球。
    
      颁奖晚会上十大法治人物都收到了一束分别代表着不同含义的花,满天星、剑兰、百合、君子兰、兰花、火鹤、马蹄莲、雏菊、向日葵,我喜爱这些象征着向上的花儿,它们符合我传统的审美观点,我愿意为他们喝彩,为他们送上我的赞美。然而当带着刺的仙人球突然登场时,我无法掩饰我的错愕和惊慌,我想大多数人是和我有着相同感受的(包括王子英本人)。
    
      我记住了王子英接过仙人球时脸上瞬间出现的奇怪表情,我不敢妄加猜测王子英是喜欢?还是不喜欢?但肯定是百般滋味在心头。在儒家思想千年熏染的讲究中庸的国度里,仙人球这一个带刺的东西作为奖品,大多数的第一个反应是,联想起人见人烦人见人厌的“刺儿头”——反正我是这样想的。
    
      当然,我这样想是有一万个理由的,细看其他九个法治人物的事迹,有哪一个不是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,唯独王子英是是鸡毛蒜皮蝇营狗苟的小事,为了区区100元的开瓶费一审二审,不是刺儿头又是什么呢?而事实王子英就是被当作刺儿头看待的,不然这样简单明了的侵权行为还用得着二审吗?
    
      “仙人球,代表着持之以恒、永不言弃。王子英,坚韧而执著,知难而更进。他,冒着遭受非议的风险,以一个区区百元的诉讼,向一个行业的潜规则提出了挑战。他的质疑,得到了成千上万消费者的响应与支持。也许这只是一个开始,也许在未来,类似的质疑还会不断出现,但是,也许正是每一个人的质疑,会使成千上万人受益。”
    
      当我听完颁奖词后,在网络上百度一下发现,因为他,2007年1月10日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四城市消费者协会(委员会)发布联合声明,称餐饮企业设置“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”的规定,或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收取“开瓶费”属不公平交易;2007年2月1正式实施的《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更是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对“开瓶费”说不;2007年12月1日,商务部制定的《餐饮企业经营规范》将正式实施,其中规定:包间费、最低消费、开瓶费等应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。
    
      感谢王子英,如果不是他这个“刺儿头”刺一下,餐饮业的这些潜规则将永远潜下去,消费者的一些合法权益也将永远被侵权下去,保护消费者的条例法规也不会这么快浮出水面。我忽然觉得这个刺儿头是多么的可爱,我们这个社会是多么需要这样“刺儿头”,重庆“史上最牛钉子户”杨武如是,“彭水诗案”中的当事人秦中飞亦如是。他们的横空出现,注定了使过去的2007年变得不平凡,特别让人怀想。套用高尔基的一句话大喊一声,让“刺儿头”来得更猛烈一些吧!
    
      还是我的一位对政治敏感的朋友说得好,仙人球的球形代表社会呼唤和谐,但社会的和谐更需要仙人球的刺来悍卫——仙人球,王子英的这个奖品就是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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